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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2023年防止返贫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8- 18 16: 58浏览次数:

一、出台意义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对接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风险保障需求,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的稳定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保险对象

全县13乡镇27132人(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等重点人群)。

三、赔偿限额及保险责任

1.政府救助责任保险

1)赔偿限额:对有因病致贫风险的,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限额6万元;对有因灾致贫风险的,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限额6万元;对有因意外事故致贫风险的,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限额6万元;因灾房屋受损,每户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每户最高赔偿限额18万元。

2)保险责任

因病方面:保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等各类救助政策保障后,仍需个人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因灾方面:保险对象因自然灾害(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住院治疗的,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救助政策保障后,仍需个人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因意外事故方面:保险对象因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亡及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救助政策保障后,仍需个人支付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因灾房屋受损方面:因灾房屋受损造成C、D级危房,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因交通事故方面: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通过法定、第三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赔付后,仍需个人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2.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保险

1)赔偿限额:基本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天50元,最多赔偿60天。每户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

2)保险责任:保险对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上学等原因导致饮食、饮水短缺,或者住房、基本生产物资损毁,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补贴基本生活费用。

、服务流程

(一)出险报案

参保人员在事发后及时拨打承保公司报案电话报案,并到所在地乡镇报案,填报《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防止返贫责任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附件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由乡镇振兴专干统一交由承保公司立案受理。

(二)受理赔案

1.立案。承保公司收集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立案。如提供索赔报案材料不全的,承保公司指定专职人员及时联系乡镇振兴专干,协助被保险人一次性补齐相关材料,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再立案。

2.查勘复核。承保公司受理案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被保险人,并进行现场查勘复核。

3.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对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拟救助名单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期5天。

4.支付赔款。经承保公司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按有关审批流程核定赔付金额,进行赔付。


作者: 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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