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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洛县2023年防止返贫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8- 18 16: 54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甘洛县2023年防止返贫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甘洛县2023年防止返贫责任保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对接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风险保障需求,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的稳定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银发〔2021171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实施防返贫责任保险政策。按照“政府主导、政企合作、群众受益”原则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购买返贫责任保险,防重点人群遇困后出现返贫风险,降低返贫发生率,切实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总体目标。为让重点人群第一时间获得救助补偿,建立县、乡、村和承保公司四方联动机制,承保公司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及时赔付。县财政为全县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全额代缴防止返贫责任保险,筑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大病救助”四道保障防线后的第五道保障防线。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对象

全县13乡镇27132人(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等重点人群

(二)赔偿限额及保险责任

1.政府救助责任保险

1)赔偿限额:对有因病致贫风险的,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限额6万元;对有因灾致贫风险的,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限额6万元;对有因意外事故致贫风险的,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限额6万元;因灾房屋受损,每户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每户最高赔偿限额18万元。

2)保险责任

因病方面:保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等各类救助政策保障后,仍需个人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因灾方面:保险对象因自然灾害(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住院治疗的,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救助政策保障后,仍需个人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因意外事故方面:保险对象因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亡及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救助政策保障后仍需个人支付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因灾房屋受损方面:因灾房屋受损造成C、D级危房,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因交通事故方面: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通过法定、第三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赔付后,仍需个人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2.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保险

1)赔偿限额:基本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天50元,最多赔偿60天。每户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

2)保险责任:保险对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上学等原因导致饮食、饮水短缺,或者住房、基本生产物资损毁,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补贴基本生活费用。

三、服务流程

(一)出险报案

参保人员在事发后及时拨打承保公司报案电话报案,并到所在地乡镇报案,填报《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防止返贫责任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附件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由乡镇振兴专干统一交由承保公司立案受理。

(二)受理赔案

1.立案。承保公司收集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立案。如提供索赔报案材料不全的,承保公司指定专职人员及时联系乡镇振兴专干,协助被保险人一次性补齐相关材料,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再立案。

2.查勘复核。承保公司受理案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被保险人,并进行现场查勘复核。

3.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拟救助名单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期5天。

4.支付赔款。经承保公司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按有关审批流程核定赔付金额,进行赔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防止返贫责任保险”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的稳定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各有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止返贫责任保险”优惠政策,让重点人群了解此项政策的索赔程序和制度等,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服务站点建设,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承保公司要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分工合理、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服务机制,扎实做好承保、理赔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防止返贫责任保险”工作落实见效。

(三)强化宣传服务。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承保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单等方式,深入乡村、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切实宣传好“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政策,提高参保群众知情权,引导群众积极参“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政策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参保群众有效运用政策,降低返贫率,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救助资金申请表

2.防止返贫责任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3.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拟救助名单公示表


附件1: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救助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防止返贫责任保险金给付申请书.docx

附件3:防止返贫责任保险拟救助名单公示.docx


作者: 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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