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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政策公告

发布时间: 2022- 06- 22 13: 17浏览次数:

2022526日,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印发了《甘洛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教体科发〔202258号),正式开启今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为帮助大家准确了解政策,对《甘洛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作以下公告。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依据户口簿登记信息,年满7周岁即2015831日及之前出生,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在未招满招生计划数时,可按年龄大小不得低于6岁半即2016229日及以前出生。),隔年招生的学校可放宽到6周岁(2016831日及之前出生)。

(二)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30日以前,需向县教体科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获批后方可缓学。

三、招生范围

县教体科局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划定招生范围,确定招生指标,确保招生有序进行。

(一)幼升小:各位监护人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填报各区域内的小学。

(二)小升初:各位监护人按照子女就读的小学填报对应的小初中学校。属于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家长按照摇号录取结果填报对应的学校。

(三)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属于在招生区域内的购房类、随迁类(含政策性搬迁、进城务工类)、经商类人员的。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填报区域内的学校。

四、招生报名录取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坚持在户籍所在地“公平、公正、公开”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申请和安排学位。实行“幼升小入学、小升初入学”,即:适龄儿童到户籍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域申请小学学位;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到对应的初中学校申请初中学位。

2022年我县对所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进行全覆盖,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进行网上办理和录取。

(一)家长网上报名注册。

1.学生家长必须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四川教育服务管理”公众号,接收报名流程消息,并按照“四川教育服务管理”公众号提示要求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流程步骤详见附件)。

2.幼升小的学生,自61日起到625日,由监护人按照户籍地址所在的乡镇、村、社区,在《甘洛县2022年幼升小招生区域划分及招生计划表》(附件1)中选择所列乡镇、村、社区对应的小学进行填报。

3.小升初的学生,自61日起到72日,由监护人按照毕业学校对应的初中学校,在《甘洛县2022年小升初招生学校划分及招生计划表》(附件2)中选择所列各小学对应的初中学校进行填报。属于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待摇号结果出来后,家长按照摇号录取结果填报对应的学校。

4.每名学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严禁跨范围、跨区域、多头重复和提供虚假信息填报学校,对跨范围、跨区域、多头重复和提供虚假信息填报的学生将取消其填报学校资格,并由其家长承担一切后果。

5.不会网上报名注册的家长,可向报名入学的学校咨询网上报名流程。

6.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者,由县教体科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就读。

(二)家长到校面审材料。

1.幼升小面审:学生家长于626-30日带上手机和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对应的报名小学进行当面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报县教体科局集中复核审查。

2.小升初面审:学生家长于73-4日带上手机和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对应的报名初中进行当面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报县教体科局集中复核审查。

(三)幼升小、小升初录取。

经县教体科局集中复核审查通过后,录取信息将通过“四川教育服务管理”公众号、手机短信或在学校张榜等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秋季学期开学时学生直接到录取学校报名就读。

五、报名条件

(一)幼升小入学条件。

1.幼升小入学年龄:年满7周岁(2015831日及之前出生,以户口原件上登记的时间为准)的适龄儿童。在未招满招生计划数时,可按年龄大小为序(不得低于6岁半,2016229日及以前出生,以户口原件登记时间为准),适当放宽条件进行招生,直至达到招生计划数为止。隔年招生的学校可放宽到6周岁(2016831日及之前出生,以户口原件上登记的时间为准)。

2.幼升小招生分3个批次依次审核录取,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批次:户籍类、优抚类。学校按照《甘洛县2022年幼升小招生区域划分及招生计划表》(附件1)招收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第二批次:购房类、随迁类(含政策性搬迁、进城务工类)、经商类。学校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县教体科局统筹安排学校依次招收招生区域内的购房类、随迁类(含政策性搬迁、进城务工类)、经商类人员子女。

第三批次:积分制调剂入学类。学校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采取积分制办法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分数的按照学生年龄从大到小录取。

以上3个批次在上一批次录取满后,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3个批次都未被录取的剩余学生原则上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由县教体科局安置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特别注意:幼升小学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二)小升初入学条件。

1.我县小升初招生分2个批次依次审核录取,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批次:小升初对口学校招生类、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类。学校按照《甘洛县2022年小升初招生学校划分及招生计划表》(附件2)招收服务范围内和电脑随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购房类、随迁类(含政策性搬迁、进城务工类)、经商类。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县教体科局统筹安排学校招收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购房及随迁人员子女。

以上2个批次在上一批次录取满后,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剩余学生原则上返回小升初对应初中学校就读,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由县教体科局安置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学位富余的初中学校,由县教体科局统筹安排招收其他学位不足的初中学校学生就读。

特别注意:小升初学生不实行积分调剂入学。

2.小升初电脑随机派位要求。

1)新市坝镇范围内的河东小学校、民族小学校、新市坝镇中心校、新市坝镇附城小学校、新市坝镇柳姑小学校和新市坝镇则沟小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中,凡具有新市坝镇户籍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升入对应初中学校(详见附件2);不具有新市坝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科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新市坝镇范围内初中(若新市坝镇范围内初中学位不足,剩余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2)具备新市坝镇里克小学校、新市坝镇乃托小学校、新市坝镇巴拉小学、新市坝镇西西呷小学校、普昌镇桥边小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纳入城区初中学校招生,由县教体科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的城区初中学校(若新市坝镇范围内初中学位不足,剩余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3)凡纳入小升初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均应服从派位结果,不再另行安排学校就读。

(三)区域购房和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学校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进行第二批次招生,按照以下4个类别顺序顺次招收跨区域购房和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每个类别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第二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25%。以下4个类别未被录取学生,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参加第三批次招生(仅限幼升小学生)或由县教体科局安排至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一类:学校划片范围内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户随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需提供以下2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

1)监护人及入学子女户口簿。

2)迁出和迁入地乡镇、村、社区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应政策佐证文件、资料。

第二类:学校划片范围内购房户子女入学的,监护人需提供以下2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证件(合同)获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

1)监护人及入学子女户口簿;

2)监护人名下不动(房地)产证、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经适房合同(含竞购证明)、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

第三类:学校划片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监护人需提供以下4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

1)监护人及入学子女户口簿;

2)务工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本人及其子女的居住证;

3)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企事业单位用工合同》(截止202251日,连续用工时间满6个月);

4)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截止202251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

第四类:学校划片范围内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监护人需提供以下4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监护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

1)监护人及入学子女户口簿;

2)经商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及其子女的居住证;

3)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截止202251日前取得);

4)有实体经营场所。监护人需提供门店租赁合同(门店属于自己的不需要提供)、房东或本人门店房产证明和门店近期的经营照片;

(四)幼升小积分调剂入学条件。

学校在完成了第二批次招生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进行第三批次招生,对以下4个类别因家长不能提供完整材料的,只能选其中1类实行积分制调剂入学,总分值为100分,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最低分出现并列分数,按照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录取至该学校学位满为止,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第一类:学校划片范围内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户随迁子女入学:①有迁出地乡镇、村、社区出具证明30分;②有迁入地乡镇、村、社区出具证明30分;③有相应政策佐证文件、资料40分。

第二类:学校划片范围内购房户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于202251日前(不含51日)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购房:①出让方的房产证10分;②房屋买卖合同10分;③房产交易完税证明20分;④房屋买卖合同经公证处公证20分;⑤银行转款凭证20分;⑥近三月购电发票(姓名与法定监护人一致)20分。

第三类:学校划片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①务工人员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企事业单位用工合同》(截止202251日,连续用工时间满6个月)10分;②用工企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截止202251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60分;③持居住证20分;持居住登记回执单(由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办理证明)10分;④具有买房(租房)合同10分。

第四类:学校划片范围内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①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202251日前取得)60分;②有实体经营场所佐证资料10分;③持居住证20分;持居住登记回执单(由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办理证明)10分;④具有买房(租房)合同10分。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招生工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坚持随班就读原则,切实保障“三残”等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三残”等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应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其接受教育。

2.做好优抚对象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优抚群体子女入学,要严格落实好相关优待政策,给予优先保障入学(纳入第一批次招生)。

3.关爱留守儿童招生工作。对学校划片范围内的留守儿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注册,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抓好我县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附件:甘洛县2022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区域划分及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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